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4号)要求,现就年产10万吨金红石钛白粉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建设项目名称:年产10万吨金红石钛白粉技术改造项目;
项目建设性质:技术改造;
项目概要: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3418万元在镇江新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金红石钛白粉技术改造项目。项目拟购置真空结晶装置、热泵浓缩器、磨砂机等设备,新增建筑面积40898平方米,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万吨金红石钛白粉的产能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;
地址:江苏省镇江新区大港粮山路55号;
联系人:任经理;
联系电话:17768678517;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
环评单位名称: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;
联系人:刘工;
电话:18151693114
邮箱:liuqiqi923@163.com;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;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
评价的工作程序:评价委托、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、制定工作方案、公众参与、初步工程分析、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、提出环境保护措施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
主要工作内容: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,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,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(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);
(2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;
(3)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;
(4)根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/影响如何;
(5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请简要说明原因;
(6)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?
(7)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?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示时间:本公示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。
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: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书面意见。
公示单位: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